請參閱附件:函
主旨:經濟部訂定「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經濟部104.06.01經授智字第10420030370號函辦理。 二、 檢附「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