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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訂定「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函

請參閱附件:

主旨:經濟部訂定「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經濟部104.06.01經授智字第10420030370號函辦理。
二、 檢附「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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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2 ~ 20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