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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八十九條之一文勘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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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八十九條之一文勘誤表一份,請 查照更正。

說明:
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1.18環署水字第1050005324號函辦理。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1月24日環署水字第1040095824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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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 201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