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附件:函
主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一百十三條之二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02.23環署水字第1050013293C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