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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發布

請參閱附件:

主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5月19日以環署水字第1050038494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05.19環署水字第1050038494E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已載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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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 201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