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附件:函
主旨:勞動部於中華國民國106年3月21日以勞職授字第10602010591號令廢止「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檢送發布令影本及廢止理由各1份,請 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06.03.21勞職授字第1060201059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