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 > 經濟部「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22條修正草案預告函

經濟部「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22條修正草案預告函

請參閱附件:

主旨:經濟部於民國107年2月6日以經授標字第10720050160號公告「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22條修正草案預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經濟部107.02.06經授標字第10720050161號函辦理。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三)電話:(02)2343-1785 陳啟銘
  (四)傳真:(02)3343-3991

  (五)電子郵件:chip.che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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