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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轉環保署「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函

請參閱附件:

主旨:為確保事業委託清理其廢棄物已盡相當注意義務,經濟部工業局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關「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暨公文各1份,請廠商確實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經濟部工業局107.08.03工永字第10700804130號函辦理。

 

竹科 | 環境保護委員會
2018-08-08 ~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