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 > 環保署「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並更名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草案函

環保署「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並更名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草案函

請參閱附件: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預告影本,其名稱並修正為「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土壤或地面水體所含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保署107.08.29環署水字第1070069651B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 下載參閱。

四、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水質保護處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轉2829

       (四)傳真:(02)2389-9860

       (五)電子郵件:ykle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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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