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 > 環保署「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試車計畫書(含功能測試期間)(格式與撰寫說明)」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功能測試報告

環保署「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試車計畫書(含功能測試期間)(格式與撰寫說明)」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功能測試報告

請參閱附件: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9月25日環署水字第1070077047號公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試車計畫書(含功能測試期間)(格式與撰寫說明)」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功能測試報告(格式與撰寫說明)」格式2項,並自即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09.25環署水字第1070077047A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含修正說明及格式)將於公告後3日內登載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ategoryContentList.aspx?id=09 ),請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法規體系點選「水污染防治」,自行下載參閱。

竹科 | 環境保護委員會
2018-09-25 ~ 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