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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環境工程技師執行水污染簽證業務查核要點」發布函
請參閱附件:函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1月6日以環署水字第1070088693號令訂定發布「環境工程技師執行水污染簽證業務查核要點」茲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11.6環署水字第1070088693C號函辦理。
二、本查核要點訂定之目的,主要為強化查核環境工程技師簽證品質之機制。
三、有關本次發布相關資料,紙本受文者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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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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